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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2203
国内统一刊号:CN 11-35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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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期: 月刊
出 版 地: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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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撑起安全网 解决学校后顾之忧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 伍辉
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事故预防与处置、纠纷化解、打击“校闹”行为等方面构建了治理“校闹”行为的制度体系。《意见》深入浅出,站位高,实用性强,意义深远,为学校、教师、学生撑起了一片安全的蓝天。
一、《意见》出台十分必要、十分重要
目前,学校出现一种现象:体育课把长跑取消了、把对抗性项目改成跳绳了、把春游秋游和社会实践取消了,教师也不敢批评学生了,因为担心出事。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家长认为学生其他权益遭受损害,往往不能以理性态度、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进行沟通协商,而是以不理智甚至是非法聚众围堵等方式“闹”学校,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给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带来了极大困扰和不良影响,损害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了教育教学质量。“校闹”对学校的冲击、对老师造成的危害不可估量。学校本应是一片净土,老师也有起码的人格和尊严,如果“校闹”大行其道,老师每天在巨大的安全压力下,又如何让他们去自信、安宁地教书育人?《意见》的出台,瞄准了学校和校长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了很多切实的举措,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此期盼已久。
二、《意见》构筑了学校安全的保护网
《意见》坚持预防为先的理念,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这对学校非常重要。做好安全风险防控,不出事故或减少事故,才能从源头上消除“校闹”行为,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关心爱护,才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根本举措。作为学校,我们首先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意见》提出了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原则,这样就可以避免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减少直接对立和冲突,使学校、校长从压力下解脱出来。《意见》提出了依法处置、打击“校闹”行为的有力措施,使校长、老师面对“校闹”人员不再胆战心惊,感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制止非法行为,是学校的坚强后盾。《意见》提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进一步保障,形成了长效机制。《意见》的规定形成了保护体系,必将对下一阶段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和依法治理“校闹”起到重要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为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撑起了安全之网。
三、落实《意见》要求,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多年来,我校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实行民警驻校制,加强学校保卫队伍建设,建立警校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效果显著、受益颇多。《意见》对学校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对学校安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结合《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问题,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教育实效,营造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孩子们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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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编辑部
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