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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惩”有界 敢管会管

时间:2019/09/07  点击:486


       

在教室里横冲直撞,不分场合大声喧哗,影响教学秩序,经常欺凌同学,还在网络上辱骂班主任……面对这样一名初中生,有的教师可能“不愿管、不敢管”,有的会过度惩戒甚至体罚学生,有的跟家长沟通不够,甚至造成家校矛盾。

惩戒教育,必须“惩”而有“界”。在惩戒教育方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一中倡导每一名教师学会“欣赏”学生在成长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不断健全一系列的惩戒教育制度,形成了具体惩戒教育流程,帮助违反校规校纪、出现行为偏差的学生反省、改过,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更加优良的教育环境,取得了良好效果。

惩戒教育有专门机构支撑

“教育不能没有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齐鲁名校长、临淄一中校长孙正军说,“‘惩’字从征从心,表示对内心想法的战胜与克服。惩戒教育的本质是改变学生的不良内心,促成学生的自我觉醒与健康成长。”

通常情况下,学生中出现的问题会在班主任指导教育下得到及时解决。“但每个班级、年级都难以避免地会出现少数屡教不改、班主任难以应付的问题学生。为了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及时修正这些学生的行为,以促进他们的健康、个性成长,在临淄一中,班主任可以提出相关报告,对这些学生开启惩戒教育程序。”孙正军说。

面对当前学校教育中一些教师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偏差行为“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孙正军进行了长期思考与研究实践。在澳大利亚访学时,他认真参观学习了其实施惩戒教育的禁闭室及其相关制度。在美国学习时,孙正军又专门考察研究了违纪学生的惩戒教育制度及实施情况。

2018年,临淄一中专门成立了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对学生进行积极情绪引导,道德法制教育,行为偏差矫正,生涯规划设计等,旨在帮助初中生安全度过青春期,促进个性健康成长。在整体规划中,临淄一中将惩戒教育纳入学校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的工作。

惩戒教育有具体制度程序

临淄一中初二学生江某因屡次逃课,辱骂老师,在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受到如下的教育:观看法制教育警示片,重新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临淄一中校园规范》等有关内容,然后由家长陪同,到自省室反省一天。

经过几天的惩戒教育活动,江某开始认真反思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江某又参加了学校总务处安排的一天校园劳动,学校心理咨询教师也跟进开展心理辅导干预。最后,江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到所在班级作出检讨,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和帮助。

“惩戒并不是简单的惩罚,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惩戒教育,必须严格遵循规范的程序,引导学生在惩戒教育的过程中,深刻反思自己的过错,重塑自我。”孙正军说。为此,临淄一中专门制定了《临淄一中学生行为偏差矫正工作条例》等相应的规范和制度流程,避免惩戒教育走进误区,规范惩戒教育的实施。

对行为偏差学生的处罚,临淄一中原则上实行层级负责制。情节较轻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班级批评教育为主,将处罚过程记入班级档案。违纪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处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临淄一中学生行为偏差矫正工作条例》明确了15种重大违纪行为及相应的教育处罚方式。处罚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社会帮扶6种。

临淄一中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过程应做好记录。对屡教不改或违纪严重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可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前提下,将其连同违纪记录一起送交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处理,而不是随意私自处理。

惩戒教育注重家校合作

在家校合作方面,临淄一中给每一名家长发出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临淄一中学生行为偏差矫正工作条例》,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使《条例》得到家长和学生的普遍认可,为学校对违纪学生开展惩戒教育奠定了基础。

“对行为偏差学生的处理,不仅要加强家校联系,形成家校合力,尽快转化其不良行为和不健康的心理活动,还要遵循尊重了解的原则和全面关爱的原则。”孙正军说。学校规定,教师要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思想品行、学习成绩、个性需要、同伴关系等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此外,受处分的学生,如对所受处分持有不同意见,也可以依据《临淄一中申诉办法》提出申诉。受处分的学生,可在考察期满后,向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提交撤销处分申请书,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相关调查,证实学生确有悔改表现,可以撤销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惩戒的目的在于帮助孩子懂得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惩戒必须尊重学生的人格,惩戒要与激励相结合,教师不仅要纠正行为偏差学生的缺点和不足,还要及时发现其优点,给予正确适当的导引,不断鼓励学生进步,真正做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以实现惩戒教育的初心。”孙正军说。

《中国教育报》2019年09月0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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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编辑部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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