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农业农村部
主办单位: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编辑出版:《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2203
国内统一刊号:CN 11-3564/F
期刊级别:国家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月刊
出 版 地:北京市
开 本: 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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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教育蓬勃发展。双语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荣誉会长丁文楼出生于1940年,多年来从事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也亲历和见证了双语教育的发展历程。精神矍铄的丁文楼教授至今仍在为双语教育事业积极发挥余热。
记者:丁教授,您好,您是我国民族教育领域德高望重的前辈,您是怎样与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结缘的?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您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丁文楼:我1961年考入中央民族学院(现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文系维吾尔语专业,师从著名民族语言学家马学良教授学习语言学。大学期间,我较系统地修完本科各门课程,打下了初步的语言学基础,也学习了党的民族政策。毕业后,服从国家分配留任学校。1966 年赶上“文化大革命”,后来又去“五七”干校锻炼。上世纪70年代初,中央民族学院恢复招生,让我给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授汉语。当时,给少数民族学生教汉语有很多困难。首先,人们对这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包括某些领导也误认为“给少数民族学生教汉语容易,会说汉语就能教”。教学成果不被承认,科研成果无处发表。其次,就教学而言,一是没有现成教材,教材由教师自己编;二是自己学习的专业是民族语,要给学生教授汉语,是两码事。特别是当时工农兵学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有的仅初中毕业,绝大多数人一句汉语都不会说。面对这样的教学对象,对自己不仅是两种语言功底的考验,而且很多方面需要重新学起。我在教学中碰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查资料,去进修、充实自己,真正是边教边学。维吾尔语有不会的就向学生请教,和学生互教互学,正所谓“教学相长”。少数民族学生热情纯朴,我在多年的教学工作中与学生结下了深厚的师生之谊。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1995年因工作需要离开教学一线,我一共教了十几届学生,教过汉语语法、大学语文、古代汉语等十多门课。教学对象有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每每想起这些,成就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特别是看到学生的进步,倍感欣慰。
中央民族大学有几个教学单位开展双语教学,我校关于双语教学的每项改革或教学问题的破解都会对全国起到示范作用。1987年,我曾撰文《谈谈双语教学的改革》(载《中央民族学院院刊》),提出从体制、教材、教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在学校领导支持下,我牵头成立了中央民族大学双语教学中心和全国唯一一个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所。为解决学生“开口难”的口语问题,我和维吾尔族教师共同编写了《汉语口语教程》,伴随多届学生的口语教学。为解决教学燃眉之急,我主编了《中央民族大学预科系列汉语教材》,成为本校和新疆多所高校的汉语教材。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是马学良先生于1979年亲手创办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在马先生亲自主持下,到1988年召开过6次全国学术研讨会,出版过4本文集,为研究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推动我国双语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学会换届选举,我当选为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到2013年连任三届。其间召开过12次全国学术研讨会、5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举办过7届双语教师培训班,开展了5次全国科研和教学成果评奖,出版了8本文集,创办了会刊《双语教育研究》等,对交流经验、理论研究和全国双语教育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几十年来,我伴随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而成长,亲历了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也见证了新中国民族双语教育取得的伟大成就,深感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事业,决心为之终身奋斗。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新中国的民族语言政策和民族语言状况。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的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是怎样形成和完善的?
丁文楼:我国是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汉族是主体民族,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50多个少数民族使用80多种语言。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根据我国国情、民族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民族语文政策,伴随改革开放的推进,不断发展完善,是我国实施民族双语教育的依据和根本保证。这些政策概括起来有以下内容: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积极倡导、鼓励各民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为开展双语教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特别是201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提出了“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方针:“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学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双语教学体系。”这是对我国民族双语教育的顶层设计,是双语教育的指导方针,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核心理念的具体体现。
记者:新中国民族双语教育事业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哪几个阶段?取得了哪些辉煌成就?
丁文楼: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双语教育事业从无到有,经过了不平凡的风雨历程。如果从历史分期来了解民族双语教育的发展,我觉得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前(1966),是全面创立和初步发展时期;第二阶段,是“文革”十年(1976),双语教育受到挫折,可以说是缓慢发展和停滞时期;第三阶段,从改革开放之初到上世纪末,是双语教育大发展、大繁荣时期;第四阶段,从本世纪初到现在。进入新世纪,我国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2010)。2015年,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双语教育事业进入“科学稳妥发展”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族地区双语化进程加快,双语教育模式由以民族语为主、单科加授汉语,转为以汉语为主、单科加授民族语。
70年来,我国双语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目前,民族地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已建立完整的双语教育体系。据统计,现在全国有1万多所学校开展双语教育,有22个民族使用29种文字进行课堂教学,双语教师有23.5万人,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达320万人,出版中小学教材3500多种,印数达1亿多册,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另外,建立了中国特色民族双语教育的理论体系,其标志是:第一,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成立,形成立体式、不同层次、不同门类的庞大的双语教育研究队伍。第二,研究成果系统全面。几十年来,广大双语教育工作者边教学边研究,产生了大量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成果丰硕,既有理论创新,也有经验总结;既有语言对比研究,也有教材、教法研究等。第三,编辑出版了不同民族文字、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各类教材,满足了民族双语教育的发展需要。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大力推进民族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双语教育事业呈现出哪些新的特征和发展趋势?
丁文楼:民族双语教育是党的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对民族双语教育非常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双语教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服务国家大局,是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历史使命。应该说,中国特色的民族双语教育是服务全国民族工作大局的重要阵地,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桥梁,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新时代党的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的核心理念,正是我国民族双语教育重大时代意义与社会功能的集中体现。进入新时代,民族双语教育工作应努力体现以下新的特征:
首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护国家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于国家语言规划,促进“五个认同”;其次,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民族团结作出贡献;再其次,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继承、弘扬中华多元文化,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最后,培养大批“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地区同步实现小康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记者: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些人认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会削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甚至会影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民族语文应用范围较小,开展民族语文教学没有什么意义,甚至会阻碍少数民族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应该怎样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
丁文楼:民族语文教学与汉语教学的关系问题,是困扰双语教育工作者多年的老问题。在双语教育中如何处理好民族语文教学和汉语教学的关系,是关系到国家语言政策和双语教育质量的重要问题。民族语是少数民族学生的母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次召开专家会议,强调“支持母语教育,因为这可以利用学生和教师的知识和经验,从而提高教育质量”。另外,民族语文教学涉及“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我国语言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少数民族学习汉语的重要性多有论述,毋庸赘言。因此,在双语教育中,既不能只强调民族语而忽视汉语,也不能只强调汉语而忽视民族语。同时,民族语和汉语都是双语教学用语,民族语文课和汉语课都是双语教育的重要基础课程,两者密切配合,共同构成科学、完整的双语教学体系“,殊途同归”,共同培养、造就“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双语人才。因此,民族语文与汉语文教学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见金星华主编:《中国民族语文工作》)。2013年,国家民委有关领导组成调查组,赴一些民族地区开展双语教育调研工作,总结出双语教育的经验,提出“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行”的要求,我想这是对民汉双语关系最恰当的表述。当然,在双语教学中,各地、各民族情况不同,语言环境、师资条件等教育基础条件各异,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不同模式的双语教育是很自然的事。
记者:感谢丁教授接受我刊采访。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丁文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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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编辑部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