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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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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5月23日讯(记者 李萍)“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职业技能,是实现我国由制造大国升级制造强国、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缓解人才结构矛盾的重大战略举措。”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范树奎发声。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人社部和教育部为主的各部委按照文件部署精准施策、稳步推进。范树奎指出,当前《行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他举例说,各地从规范保质、提升就业出发,设定了一些领取补贴的附加条件,如须安排就业一年以上、前期费用由企业或个人垫付等,影响了很多培训主体及对象的积极性,尤其是有强烈需求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创业者等,使该政策效能降低,形成当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愿学、事易办、钱难花”的状况。
范树奎认为,就业兴业创业成为经济首重,力推职业培训势必为此提供强劲保障。他建议,简化补贴流程,强化督导管理。按照《行动方案》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五种证书即应发放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培训主体的积极性,打通补贴性技能培训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对培训主体实现政策导向、市场选择、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增加培训主体,倾斜重点群体。建议增加急需紧缺领域补贴性职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以解决供给不足,如应急管理部、国家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农业农村部等。可在人社部及教育部以外,允许上述部委与培训评价组织合作试点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按照行业标准实施的培训证书报人社部备案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倾斜《行动方案》中提到的适合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创业的职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培训赋能社会弱势群体,体现社会公平。
扩大试点职业范围,补充社会培训力量。建议扩大试点职业的数量,重点放开新、特、急职业,即新型产业催生的新职业、特殊领域必需职业及社会急缺职业。对于新职业建议先按照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经审核后先行先试,逐步完善并形成职业标准。应加快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审批进度,大力扶持社会培训机构,补充社会培训力量,尽快弥补因取消职业资格证书而形成的市场短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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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编辑部
202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