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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延迟两课时放学

时间:2020/12/01  点击:488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盾 通讯员 杨瑾 连燕纯)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服务时长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原则。由政府主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意见》强调,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质量第一、公益普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标准从目前的每生每年350元提升至1000元。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意见》强调,坚持五育并举、因材施教原则。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家长资源,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意见》明确,学校在整合资源时,应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等活动。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意见》鼓励学校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校内教职工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

《意见》鼓励各区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用于本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监督管理、课程质量评价、社会服务机构评价等方面。《意见》还鼓励各区创建校外服务机构云数据库,在“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学校可对过往优质校外资源诚信推荐,进行真实数据采集,并设定学校初审、区级终审、多方评价的动态评价与淘汰机制,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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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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