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农业农村部
主办单位: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编辑出版:《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6-2203
国内统一刊号:CN 11-3564/F
期刊级别:国家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月刊
出 版 地:北京市
开 本: 大16开
投稿邮箱 :bianji7@126.com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7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林焕新 记者 王家源)为儿童构建良好的网络内容生态、提升儿童网络素养、维护儿童网络权益、保护儿童网络安全,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今日,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京共同主办“2019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就加强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发布《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社会各界应当充分尊重儿童平等、正确、合理使用网络的权利,共同致力于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二、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侵犯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类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和保护儿童的网络隐私权,不得在网络上非法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和传播儿童个人信息。
四、网络社会组织应当积极督促并协助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制定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 互联网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平台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用户协议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严格遵守必要性原则,收集、使用和转移儿童个人信息应征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尊重儿童个人网络信息的删除权,对儿童及其监护人提出的删除儿童网上个人信息的诉求,应依法依规予以配合。
六、学校应当加强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开设专门课程,引导儿童正确上网用网,提高儿童对个人网络信息的自我保护能力。
七、家庭在儿童养成良好上网习惯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做好表率,加强教育,确保儿童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
八、儿童应当主动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上网时不随意泄漏个人和他人信息,遇到填写个人隐私内容的要求,应当主动征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做到依法上网、理性上网、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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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编辑部
2019/07/20